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大连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2025级新生须履行正式报到手续后,由教育部和我校进行复审,符合入学资格的新生方可获得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籍。
各教学点须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“新生报到材料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(一)报到时间:2025年3月26日—2025年4月3日
(二)报到地点:各教学点
(三)报到要求:
1、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通知,教学点须对所有新生的专升本资格进行审核。新生报到时须向教学点提交以下材料:
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②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2、教学点审核完毕后,将所有证件的原件归还学生本人,所有复印件由教学点自行留存、备查。
3、考生入学后,我校将查验新生入学资格材料。凡持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虚假材料报到者,一经发现,学校将立即取消其报到、学习、毕业的资格,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二、报送材料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(一)报送材料
1、新生报到明细表
此表须将所有报到入学的新生信息按《大连交通大学新生入学报到表》(附件1)格式填入,并按层次、专业、姓名进行排序。
此表纸质一份(加盖公章)邮寄至我院;电子版一份,发至邮箱:84106357@163.com。
2、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明细表
1. 放弃入学资格纸质版随附件1和2纸质版一起上交
2. 所有放弃入学资格的PDF电子版,随附件1和2一起发邮箱84106357@163.com
此表纸质一份(加盖公章)邮寄至我院;电子版一份,发至邮箱:84106357@163.com。
(二)报送时间、方式
各教学点须将所有报到材料于2025年4月7日之前用顺丰快递邮寄至我院。
收件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中长街26号中日友好大连人才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4楼教务办公室
收件人:唐老师 电话:0411-84106724
三、其他有关须知
各教学点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新生材料。凡逾期未报送而产生的不良后果,责任将由相应教学点承担。
大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2025年3月26日